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3日消息,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冀中能源集团”)原副总经理董传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市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937.SZ)此前公告,董传彤,男,1966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邯郸矿务局生产准备处副处长、处长,邯矿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务。
2013年6月,董传彤因个人原因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离任,离任前一年度从该公司获得报酬为64.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0年4月发布的调查报告,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5.08万元,经认定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时任冀中能源集团副总经理,曾任张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董传彤,被认定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并被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官网资料显示,冀中能源集团是2008年6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由河北金能集团与峰峰集团联合组建而成。集团产业分布在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14个省区,涵盖煤炭与新能源、医药健康、化工与新材料、现代服务等。截至2022年底,集团资产总额240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
目前,冀中能源集团下辖峰峰集团、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业集团、邯郸矿业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井陉矿业集团、山西冀中能源公司7家煤企。其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其32.81%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