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在支持政策上主要涉及医保、住房、托育、交通、教育五大方面。
医保方面,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参保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至2500元;参保职工和居民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取消住院分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其生育权益;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住房方面,在公租房分配时,对于多子女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房源,解决其居住问题;对于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且审批为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的多孩家庭,在轮侯期间内按照审批人数发放租金补贴;对于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且为西安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多孩家庭,在分配时给予优先分配。
托育方面,建设1所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所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个特殊儿童托育点、10个用人单位办托点、100所公办托育机构、110所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对实行二孩三孩托费减免的托育机构,按照实际入托情况给予激励性奖补。各级财政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达标的公办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达标普惠机构给予运营补助。
交通方面,西安儿童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票政策由原“每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0厘米的儿童乘车”调整为“每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足130厘米或年龄6周岁以下儿童乘车”。
教育方面,到2027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每年重点打造培养3-5所有发展潜力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加快培养一批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